江西一体化循环水净化设备
江西一体化循环水净化设备
【供货范围】
1、一体化净水器以外的进水管、进水阀门、出水管、排水管、排泥管,不包括在供货范围内。
2、巡检走道、平台及扶梯,不包括在供货范围内。
3、代用户安装调试,费用另计。
4、不包括装置所需滤料,数量应按供方要求自行采购或。
5、单购本设备时,合同生效予付总额50%,余款发货时一次付清。
6、本设备出厂时,全部检验合格。
7、一体化净水器实行三包,保质期为一年。
8、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本设备如有技术改进,按产品出厂为准。
9、提供一体化净水器技术咨询和承担给排水工程设计。
【安装与维修】
1、一体化净水器为整体净水单元,置于按设计要求浇捣成的基础上,接通进水管和出水管,即可投入运行。
2、进水管必须按装流量计。
3、本装置需引入380V三相电源,为控制全自动所需。
4、本装置一般不需维修、保养、唯每年可检查滤料一次。如滤料厚度不足时,可用0.50—1.2毫米粒径的石英砂,补充到所需高度即可。
【适用范围】
1、适用于水浊度小于1000mg/L的各类江,河,湖,水库等为水源的农村,城镇,工矿企业的水厂,作为主要的净水处理装置。
2、对于低温,低浊,有季节性藻类的湖泊水源,有其特殊的适应能力。
3、对高纯水,饮料工业用水,锅炉用水等作前置水处理的预处理设备。
第三方治理:多年来我国工业污染主要由排污企业自行解决并治理,难以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受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很难做到每个企业都有能力建立污染治理设施,从而确保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运行。在此背景下,引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即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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