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中非贸易网 > 技术中心 > 所有分类

环评通过就能马上开工?你还差这个流程!

2025年04月30日 08:14:21      来源:合肥市科柏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0

分享:

       营业执照,有了!
 
  环评批复,有了!
 
  开工!!
 
  停!你离开工还差一个竣工环保验收。
 
  竣工环保验收是指办理环评报告表或者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检验环境保护设施是否按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是否达到处理效果。以前,竣工环保验收是由环保部门负责的,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修改并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后,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随着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修改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如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保护设施都是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说,处罚是相当严厉。
 
  另外,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或取得排污许可证但不按证排污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因此,在竣工环保验收之前,记得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哦。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非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装备总站,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