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 09:51:15 来源:西安飞越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2
BXQC51防爆电磁起动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BXQC系列隔爆型电磁起动器(以下简称起动器)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内容。
起动器主要用在工厂具有ⅡA、ⅡB类,T1-T4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作为交流50HZ,额定电压至380V,额定电流至100A,控制功率50KW的三相导步电动机的起动、停止之用,并具有失压和过载保护。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部分:则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流湿热试验方法
电工产品户外内腐蚀场所使用环境条
起动器为固定式安装,按运行方式分为可逆和不可逆两种基本基数。
基本参数:见表1
产品型号 | 额定工作电压Ue 伏 | 额定工作电流Ie 安 | 控制电机容 量P(千瓦) | 接触器线圈 电压(伏) | 热继电器工 作电流(安) | 引入电缆* 外径(mm) | 防爆 标志 |
BXQC-5 | 380 | 5 | 25 | 380 | 5 |
| ExdeⅡBT4 |
BXQC-10 BXQC-10N | 10 | 4 | 10 |
| |||
BXQC-20 BXQC-20N | 20 | 8 | 20 | φ14 | |||
BXQC-40 BXQC-40N | 40 | 16 | 40 | φ20.2 | |||
BXQC-60 BXQC-60N | 60 | 25 | 60 | φ24 | |||
BXQC-100 BXQC-100N | 100 | 40 | 100 | φ37.2 |
000013.4 结构尺寸
起动器的结构尺寸见图1
4.1 起动器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起动器须经*的检验单位的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生产。
4.3 起动器的外购元件,除符合本标准外,尚须符合各自的技术标准。
4.4 正常工作条件
4.4.1 周围空气温度
周围空气温度为-20℃~+40℃。
4.4.2 大气条件
安装地点的相对湿度不过90%(温度为+25℃时)。
000014.4.3 海拔
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过2000m。
000014.4.4 污染等级
污染等级3级。
000014.4.5 安装类别
起动器安装类别为Ⅲ类。
000014.4.6 冲击和振动
起动器应在无显著冲击和振动的场所中使用。
000014.4.7 周围环境介质
起动器将在具有ⅡA、ⅡB类,T1-T4组的危险场所中安全使用。
14.5 结构要求
4.5.1 起动器零部件外观
4.5.1.1塑料件表面应光滑、无裂纹、结疤、缺料等缺陷。
4.5.1.2涂漆件主要表面应漆膜应均匀、色泽一致,不应有漏漆、流痕、气泡等缺陷。
4.5.1.3电镀件表面不应有镀镏、锈迹等缺陷。
14.5.2 电气间隙见表2。
a) 起动器主腔按污染等级、安装类别和电源系统额定电压确定的相对地电压*值确定;
b) 起动器接线腔应符合GB3836.3第4.3条的规定。
表2
由电源系统额定电压确定的相对地电 压*值(有效值) V | 电气间隙 mm | |
主腔 | 接线腔 | |
安装类别Ⅲ | ||
220 | 3.0 | 5 |
380 | 5.5 | 6 |
14.5.3 爬电距离见表3。
a) 起动器主腔按污染等级3级、材料组别为Ⅱa、额定工作电压确定;
b) 起动器接线腔按GB 3836.3第4.4条材料组别Ⅱ确定。
表3
额定工作电压 V | 爬电距离 mm | |
主腔 | 接线腔 | |
220 | 4 | 6.3 |
380 | 6.3 | 10 |
000014.5.4 起动器隔爆外壳为平面结构,其结构参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接合面宽度 mm | 与外壳容积 V>2000对应的*间隙 mm | |
12.5≤L<25 | ℓ≤8 | ic≤0.15 |
25≤L<40 | ℓ≤9 | ic≤0.20 |
000014.5.5 起动器的隔爆外壳应能承受1Mpa的静态强度试验(水压试验),历时10S,以无结构损坏或可能影响隔爆性能的*变形为合格。
000014.5.6 起动器应能承受外壳耐压试验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000014.5.7 起动器的外壳应设置的内外接地端子,并标注保护接地符号“ ”,接地端子应符合GB3836.1-2000中第15.4和15.5的规定。
000014.5.8 起动器所有紧固件应有可靠的防腐蚀层,并设有自行防松装置。
000014.5.9 起动器应设有“严禁带电开盖”的警告标志。
000014.5.10 起动器外壳用铸铝合金制造,其抗拉强度不小于120N/mm2,含镁量不大于6%。
000014.5.11 起动器外壳上的操作杆,应能可靠的分断和关合壳子内的电器元件。
000014.6 性能要求
000014.6.1 起动器为不间断工作制,当周围介质温度为+40℃时,通以额定工作电流,其导电零部件的极限允许温升:铜镀锡(银)不大于65K,裸铜不大于45K,外壳表面的极限温度不大于130℃,其他导电零部件温升以不伤害相数部件为准。
000014.6.2 起动器的介电性能应能承受2500V的工频耐压值,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000014.6.3 起动器的耐湿热性能应符合GB/T 2423.4的规定+40℃,经12周期考核,其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5MΩ,并能承受2000V的工频耐压值,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隔爆面不得锈蚀。
000014.6.4 起动器当周围空气温度在-5℃至+40℃之间和控制电源电压为85%至*Ue范围内,应可靠极合其释放电压不高于70%Ue,不低于10%Ue(Ue额定工作电压)
000014.6.5 起动器按AC-3使用类别的接通和分断参数见表5
表5
额定工作 电流Ie安 | 接通 | 分断 | 备注 | |||||
I/ Ie | U/ Ue | COSФ | I/ Ie | U/ Ue | COSФ | 通电时间不小于0.05S,间隔时间5-10S | ||
Ie≤17 | 8 | 1.1 | 0.6±0.5 | 6 | 1.1 | 0.6±0.5 | ||
17<> | 8 | 1.1 | 0.35±0.5 | 6 | 1.1 | 0.35±0.5 | ||
100<> | 6 | 1.1 | 0.35±0.5 | 6 | 1.1 | 0.35±0.5 | ||
U:接通电压 Ur:分断电压 I:接通电流 Ic:分断电流
000014.6.6 起动器外壳材质应符合GB 3836.1第8章的规定,并承受7J的冲击试验。
000014.6.7 起动器的橡胶密封材料因有较好的耐老化性能,按GB3836.1-2000第D3.3规定,试前后硬度变化不过20%。
000014.6.8 起动器引入装置的夹紧性能和密封性能应符合GB3836.1-2000中的D3和D2的规定。
000014.6.9 起动器接线腔内的接线端子须进行扭转试验,M6的须承受5N.m,M10须承受16 N.m的外力作用,其接线端子不得损坏。
000014.6.10 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其余参数,均应符合制造图样的规定。
000015 试验方法
000015.1 一般检查和外观检查(4.5.1.1-4.5.1.3、4.5.2-4.5.3、4.5.5-4.5.7、7.1)按本标准规定进行
000015.2 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按GB3836.2-2000中第5章规定进行。
000015.3 静态强度试验
按GB3836.2-2000中第15.1.2.1条的规定进行。
000015.4 温升试验
温升和温度试验按GB 14048.1-2006中8.3.3.3和GB3836-2000中23.4.6规定进行。
000015.5 介电性能试验
按GB 14048.1-2006中8.3.3.4的规定进行。
000015.6 耐湿热性能试验
按GB/T 2423.4-1993规定,试验后应符合第4.6.3条的规定进行。
000015.7 动作性能(吸合释放)
按GB 14048.1-2006中的8.3.3.1的规定进行。
000015.8 接通、分断及可逆转换性能
按GB 14048.1-2006中的8.3.3.5的规定进行。
000015.9 冲击能量试验
按GB3836.1-2000中23.4.3.1规定进行。
000015.10 接线端子扭转试验
按GB3836.1-2000中23.4.5规定进行。
000015.11 橡胶密封材料老化试验
按GB3836.1-2000中23.4.3.1规定进行。
000015.12 隔爆性能试验
按GB3836.2-2000中15.1条规定,由*的检验单位进行。
000016 检验规则
BXQC51防爆电磁起动器
000016.1 当产品有局部更改,可能影响其隔爆性能时,可将更改部分的图纸及更改说明书,送原检验单位备案。
000016.2 检验分类
起动器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000016.3 出厂检验
000016.3.1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时必须经本厂检验部门逐台的检验,合格后,发放产品合格证书,方可入库、出厂。
000016.3.2 出厂检验项目
BXQC51防爆电磁起动器
1)一般检查
2)外观检查
3)静态强度试验(水压试验)
4)介电性能试验
5)隔爆结构参数检查
6)动作性能
000016.4 型式检验
000016.4.1 型式检验是按本标准要求全项进行的检验,有下列情况时进行:
1)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制要求
2)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进,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 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4)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5) *检验机关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000016.4.2 型式试验项目:
a) 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 资料审查;
c) 引入装置试验;
d) 扭转试验;
a) 冲击试验;
b) 温升试验;
c) 接通与分断能力试验;
d) 极限分断能力试验;
e) 机械寿命和电寿命试验;
f) 可逆起动器的可逆转换试验;
g) 外壳耐压试验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