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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爽身粉重金属检测标准方法与国内外法规对比研究

2026年01月06日 08:06:34      来源: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 进入该公司展台      阅读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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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爽身粉重金属检测标准方法与国内外法规对比研究

一、适用范围与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规定婴幼儿爽身粉中铅(Pb)、砷(As)、汞(Hg)、镉(Cd)的检测方法,适用于滑shi粉基、玉米淀粉基及混合基质产品。引用标准包括:

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35828-2018《化妆品中铅、镉、砷、汞的测定》

欧盟EC 1223/2009《化妆品法规》

德国BVL公告(2016)《化妆品中重金属技术限值》

二、检测原理

采用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样品经酸消解后转化为可溶性离子,通过质谱仪测定各元素质荷比,外标法定量。

三、试剂与仪器

3.1 试剂

硝酸(优级纯,65%)、过氧化氢(优级纯,30%)

(电子级,40%,仅用于滑shi粉基质)

重金属标准储备液(1000μg/mL,国家标准物质中心)

内标溶液:10μg/mL Rh/Re混合液

3.2 仪器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如PerkinElmer NexION 2000)

微波消解仪(配聚四氟乙烯消解罐,容积50mL)

超纯水系统(18.2MΩ·cm)

激光测径仪(用于草丝直径测量,精度±0.001mm)

四、试样前处理

4.1 样品制备

取样:从距包装边缘≥50mm处随机取样,混合均匀

称样:精确称取0.5g(精确至0.0001g)于消解罐中

4.2 微波消解

加液:加入6mL硝酸+2mL过氧化氢,含滑shi粉样品补加1mL

程序:

阶段1:10min升至120℃,保持5min

阶段2:15min升至180℃,保持20min

赶酸:消解液转移至50mL烧杯,150℃电热板赶酸至1mL

定容:用1%硝酸定容至25mL,过0.45μm滤膜待测

五、仪器分析

5.1 ICP-MS参数设置

射频功率:1550W

采样深度:8mm

载气流速:1.05L/min

雾化室温度:2℃

采集模式:KED碰撞池模式(消除ArCl干扰)

5.2 校准曲线

配制0.1、1、5、10、50ng/mL标准系列,内标法校正,相关系数R²≥0.9995

六、结果计算

6.1 计算公式


:测定浓度(ng/mL)

:定容体积(25mL)

:稀释倍数(未稀释为1)

:样品质量(g)

6.2 检出限与定量限

元素检出限(ng/g)定量限(ng/g)
Pb0.41.2
As0.31.0
Hg0.20.6
Cd0.10.3


七、质量控制

空白试验:每批样品做2个试剂空白,结果应低于检出限

平行样:相对标准偏差(RSD)≤8%

加标回收:80%-120%(加标水平为检出限的10倍)

八、国内外标准对比

元素中国标准(mg/kg)欧盟标准(mg/kg)德国BVL(mg/kg)美国FDA(mg/kg)
Pb≤10≤5≤2≤10
As≤2≤1≤0.5-
Hg≤1≤0.1≤0.1禁止有意添加
Cd≤5≤0.5≤0.1-


九、注意事项

安全防护:消解操作需在通风橱内进行,佩戴防酸手套

基质干扰:淀粉类样品可采用标准加入法校正

数据有效性:若样品在夹持区断裂(距夹具<5mm),需重新取样

十、附录

10.1 标准溶液配制

元素母液浓度中间液浓度标准曲线浓度系列(ng/mL)
Pb1000μg/mL10μg/mL0.1. 1. 5. 10. 50
Cd1000μg/mL1μg/mL0.05. 0.5. 2. 5. 20


10.2 允许差

同实验室平行测定结果相对偏差≤10%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相对偏差≤15%

参考文献

[1] 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S]. 中国, 2008.

[2] GB/T 35828-2018. 化妆品中铅、镉、砷、汞的测定[S]. 中国国家, 2018.

[3] EC 1223/2009. Cosmetics Regulation[S].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 2009.

[4] BVL (2016), Technical Limits for Heavy Metals in Cosmetics[S]. German Federal Office for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Food Safety, 2016.

[5] FDA,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Title 21. Part 73 Cosmetic Color Additives[S].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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