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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联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发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8月09日 18:40:07      来源:北大法宝      阅读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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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联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发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邮发[2007]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规范快递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国联合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发展的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快递行业是近几年发展较快的服务产业之一。由于快递行业缺乏有效监管,快递市场经营秩序较混乱,致使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已在一些地区成为投诉热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已专门就加强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提案。联合开展快递行业执法检查工作,是规范快递行业经营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行动。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对于强化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工作,促进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要通过开展规范快递服务行为、促进快递行业发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快递行业经营主体情况,严格规范快递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快递行业法规标准及制度,推进快递行业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快递行业调查测评活动
  联合开展以“抓服务热点、促行业发展”为主题的快递行业调查测评活动,重点调查测评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摸清快递行业服务现状,研究快递行业服务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进一加强快递行业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快递行业消费维权执法检查
  各自依据法定职责,突出重点,强化基层行政执法,对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状况开展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快递经营者是否办理工商登记、是否超越经营范围、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等。要充分发挥各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等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受理申诉举报工作,狠抓侵权案件的查处,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企业加强自律,提高服务质量。
  (三)推进快递行业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研究制定快递行业自律规范及服务标准,完善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行政监管制度,共同建立和完善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认真部署,搞好动员。8月下旬,召开全国规范快递服务行为,开展快递行业消费维权检查工作电视电活动员大会。各地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邮政社会监督员、快递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层层搞好动员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此项工作于8月底前结束。
  第二阶段,2007年9月起,开展“抓服务热点、促行业发展”调查测评活动。9月底前,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邮政局对快递企业已作的统计调查情况,对未纳入统计调查的快递企业和个体户进行调查摸底。各地邮政管理局牵头,工商行政管理局配合,以企业名称、地址、从业人员、服务区域和范围为主要内容,做好调查摸底工作。10月份,各地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按照职责,对快递服务情况和快递行业消费维权现状开展调研,摸清底数、情况和问题,研究加强对快递行业监管的具体措施。11月份,开展快递行业消费维权工作测试和评估(方案另发)。各地邮政管理局指导社会监督员完成有关测试工作,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完成快递行业服务调查工作。2008年“3·15”前进行调查测评工作小结,出台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调查测评报告。
  第三阶段,全面展开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检查工作。各地邮政管理局主要开展快递行业制度规范和服务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各地上商行政管理局要联合邮政管理局对快递行业消费维权的各类案件和问题进行检查。今年底前,各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制定关于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检查工作的方案。明年初开始,以强化基层执法职责为基本措施,以划片分段负责为监管手段,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全面展开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处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建立和完善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的制度、规章和法律。针对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快递行业服务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在推动行业加强自律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快递行业服务规范,监管并指导企业予以实施。努力把快递行业规范整治成果转化为法规制度,拟定有关规章、法律(草案)。
  第五阶段,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进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2008年年底前,全面总结快递行业执法检查工作,大力宣传这次执法检查的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促进快递行业的法律、规章和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推进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监管工作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
  四、具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规范快递服务行业、促进快递行业发展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为搞好这次联合检查,国家邮政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成立由相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承担。在实施联合检查工作中,各地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既要充分发挥两部门各自的积极性,又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各地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中,要努力做到监管与执法、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的统一,尤其是要注意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突出做好对快递企业的引导和规范,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方法,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努力构建快递行业新秩序。
  (三)切实注重检查工作成效。各地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实际,避免形式主义。要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努力确保联合检查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各地邮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务必要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二00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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