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中非贸易网 > 技术中心 > 政策法规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01号--赋予企业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及注销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公告

2023年08月12日 08:40:16      来源:北大法宝      阅读量:67

分享:

商务部公告


(2009年第101号)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销售分公司、朝阳市红山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储运配送分公司、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朝阳市红山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非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装备总站,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