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中非贸易网 > 技术中心 > 政策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2023年08月12日 13:36:12      来源:北大法宝      阅读量:63

分享:

海关总署令


(第191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3月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为了规范管理,海关总署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4号,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办法》第八条第二项由“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修改为“国际转口贸易”。


  本决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非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装备总站,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