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2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5年6月9日市政府第14届16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陈建华
2015年7月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4届16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表所列《广州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办法》等9件政府规章。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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