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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2023年07月30日 16:03:22      来源:北大法宝      阅读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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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修改《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铁运(1994)18号 1994年5月10日)


第十三条 “保价货物赔款通知书”修改为“货运事故赔款通知书”。两处1000元均改为“3000元”。
第十四条 全条内容修改为“自轮运转的(包括企业自备或租用铁路的)铁道机车、车辆和轨道机械,暂不办理保价运输。”
《办法》最后一行,“格式:保价货物赔款通知书”字样及所附样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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