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中非贸易网 > 技术中心 > 政策法规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明确长江干线上游货物运价的通知

2023年08月02日 16:08:19      来源:北大法宝      阅读量:16

分享: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明确长江干线上游货物运价的通知

(交通部交水发〔1998〕67号文印发)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我部《关于同意调整长江段货物运价的批复》(交水发〔1997〕203号)和《关于今年调整长江段货运运价有关问题解释的函》(交函水〔1997〕302号)已下发。因有关单位对长江干线上游货物运价的规定理解不一致,造成你公司在实际执行中的困难。为此,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长江干线上游段煤炭、石油、矿石、化肥、农药、粮食、盐等七种货物运输,自1997年4月20日起,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货物运输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考虑到长江干线上游货物流向单一,运输成本高、风险大,特别是三峡工程实现大江截流,造成船舶运输成本进一步上升的实际情况,现新订长江干线上游上水拖带运价(见附表),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长江干线上游上水拖带运价率表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二日

附表 长江干线上游上水拖带运价率表

单位:元/吨

┌─────┬───┬───┬───┬───┬───┬───┬───┬───┐
│ 到港│ │ │ │ │ │ │ │ │
│运价率 │ 重庆 │长寿 │涪陵 │ 忠县 │ 万县 │ 云阳 │奉节 │巴东 │
│ │ │ │ │ │ │ │ │ │
│ 货类 │ │ │ │ │ │ │ │ │
├─┬───┼───┼───┼───┼───┼───┼───┼───┼───┤
│散│ 一级 │38.60 │37.80 │36.90 │30.00 │27.00 │26.00 │22.00 │ 14.00│
│ ├───┼───┼───┼───┼───┼───┼───┼───┼───┤
│油│ 二级 │44.50 │43.80 │43.00 │31.60 │31.00 │24.00 │20.00 │ 12.00│
├─┴───┼───┼───┼───┼───┼───┼───┼───┼───┤
│ 矿 石 │46.80 │36.90 │35.20.│31.20 │28.00 │ │24.70 │ │
└─────┴───┴───┴───┴───┴───┴───┴───┴───┘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非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装备总站,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