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募

当前位置:中非贸易网 > 技术中心 > 政策法规

铁路货运五定班列包租试行办法

2023年08月03日 21:03:59      来源:北大法宝      阅读量:36

分享:

铁路货运五定班列包租试行办法


(1999年12月23日)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需求,规范货运五定班列包租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期定时包租同一车次货运五定班列的运输。

 第三条  包租形式可以包车位或包全列。包租的车位指标准车位(换长1.1),车辆换长小于等于1.5的均按一个标准车位计费;车辆换长大于1.5且小于等于2.0的按标准车位加成50%计费;车辆换长大于2.0的按标准车位加成100%计费。

 第四条  包租期限为半年以上至一年。货物的装车站和卸车站应是货运五定班列的发站和到站。包租的货运五定班列开行密度每周不少于两列。

 第五条  包租应由包租人提出申请,由铁路局与包租人签定包租协议。跨局运输的应报部备案。

 第六条  包租协议一般应有以下内容:
    1.双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2.包租期限、辆数;
    3.装车站、卸车站;
    4.运输的主要货物品类;
    5.包租费用及交付方式;
    6.抵押金、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7.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包租运价可按现行运价,也可在现行运价基础上给予优惠。需要在现行运价基础上给予优惠的,按《铁路货物运价下浮管理暂行办法》(铁运(1999)165号)的规定办理。包租协议应在运价确定后签定。

 第八条  包租运输的货物按现行运输条件办理。承运时按车填制货票,并在货票记事栏内记明:“××××次班列包租××辆(或包租全列),运价优惠×%(或按××计费),批准文号”。

 第九条  因包租人责任造成实际运输辆数少于包租辆数的,差数部分的运费按包租运价使用货物运费杂费收据核收,在附记栏内记明:“×月×日××××次班列落空××辆运费,运价优惠×%(或按××计费)”。

 第十条  凡实行包租运输的发送站、发送局应按班列车次建立统计台账(见附表),对包租货物运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收入监督,发送局于每月10日前将本局上月的统计台账汇总报部。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来源于数据提供单位或网络,网站不对法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请务必与正式文本核对后使用。网站访问者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法规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非贸易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兴旺宝装备总站,转载请必须注明兴旺宝装备总站。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政策